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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大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ST大集ST大集(SZ:000564)2024-12-06 19:25

关联人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人[4] 关联交易决策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00万元由股东大会决定,超30万不满3000万由董事会决定,不满30万由总裁决定[8]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由股东大会决定,超300万且占比0.5%以上不满5%由董事会决定,不满300万或占比不满0.5%由总裁决定[8] 关联交易表决 - 董事会对关联交易表决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2] - 股东大会对关联交易表决,扣除关联股东表决权股份数后,经出席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13] 关联交易披露 - 与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需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14]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达30万元须披露[15] 需关注关联交易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需关注[16]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关注[16]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为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关注[16] 办法说明 - “以上”“超过”含本数,“以下”“不满”不含本数[18] - 未尽事宜或与新规冲突时以法规为准[18] - 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