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4] - 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3][4] 召开请求与反馈 - 独立董事等提议或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收到后10日内书面反馈[6][8][9] 通知发出时间 - 董事会同意召开,应在决议后5日内发通知[6][8][9] - 监事会同意请求,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通知[11]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5] 股东权利与限制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10%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况可自行召集主持[11] - 单独或合计持3%以上股份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3]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9] 其他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4]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应在原定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14]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规定[17]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6]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股份比例达30%及以上,选举董事、监事用累积投票制[29]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9] - 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一股份一票表决权[26]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32] - 股东大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相关内容[34]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在公告中特别提示[34]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不少于10年[34][36] - 因特殊原因致股东大会中止或无法决议,应尽快恢复或终止并公告,向相关机构报告[36] - 股东大会通过董事、监事选举提案,新任董事、监事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36]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6] - 股东大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无效[36]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决议[37] - 本规则是《公司章程》附件,规定不一致以《公司章程》为准[40] - 本规则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40]
供销大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