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8年6月3日首次发行32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6月25日在深交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86294.5783万元[8] - 公司股份总数为86294.5783万股,全部为普通股[20] 股份相关规定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种类股份总数的25%[18] - 董监高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8] - 董监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18] - 公司收购股份后合计持有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6]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30日内执行收回违规收益,未执行可起诉[1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23]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24]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28]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10日内书面反馈[30][31] - 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35]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 - 2人[61] - 董事会应有1/3以上独立董事,其中会计专业人士不少于1人[6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65]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1人,设主席1人[75]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76]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83]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86]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80%[89] 其他规定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解聘或不再续聘提前10天通知[98] -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等报刊和巨潮资讯网为信息披露媒体[103] - 重大收购中收购方持有5%以上股份须向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备案[117]
泰和新材: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