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匠心家居: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公司章程(2024年12月修订)
匠心家居匠心家居(SZ:301061)2024-12-05 18:25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9月13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发行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6737.0613万元[8] - 公司设立时发行普通股5520万股,每股面值1元[17] - 公司股份总数为16737.0613万股,全部为普通股[17] 股权结构 - 发起人李小勤持股3588万股,占比65%;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随遇心蕊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932万股,占比35%[17]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22]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26] 股东权益与要求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相关规定,董事会需在30日内执行[27] - 股东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31]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5]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44]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的2/3等6种情形下,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3][47][48] - 董事会收到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后,需在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47][48]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5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53]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需在2日内发补充通知[53]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通知[53] -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变更现场会议地点需在会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44] - 股东大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通知并说明原因[56] -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66] -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69] - 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9]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71] - 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股东可提非职工代表董事及监事候选人[75] - 股东提出非职工代表董事及监事候选人提案应在股东大会召开日前至少10天送达公司[75] - 有关提名董事、监事候选人材料应在股东大会举行日期不少于5天前发给公司[76]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比例部分36个月内无表决权[72]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73] -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72]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股东大会结束后二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80]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3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82] -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大会撤换[86] - 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报告,董事会应在2日内披露有关情况[86]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91] - 董事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不能担任公司董事[82] - 担任破产清算公司董事且负有个人责任,自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不能担任公司董事[82] -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执照公司法定代表人且负有个人责任,自吊销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不能担任公司董事[82] - 董事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违反规定所得收入归公司,造成损失应赔偿[84][86] - 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任期三年,届满后可连选连任[100]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102]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102]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对外担保事项须经全体董事2/3以上审议通过[104]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07] 经理与监事相关 - 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112] - 监事每届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124] -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两名,职工代表监事一名[126]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28] - 监事会决议需经半数以上监事同意通过[129] - 监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至少保存10年[129]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33]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33] - 公司应按当年依法可供分配的经审计的税后净利润的30%向股东分配利润,股东大会另行决议除外[134]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36] - 重大投资或现金支出指未来十二个月内拟支出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140] - 现金分红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140]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140]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40%[140]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20%[140] - 利润分配预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含过半数独立董事)同意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143]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44] 会计师事务所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费用由股东大会决定[151][152] - 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前30天通知[152] 公司变更与解散 - 公司合并应在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日起45日内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59] - 公司分立应在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160] - 公司减资应在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61][162]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65]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165] - 清算组应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日起45日内申报债权[167] 控股股东定义 - 控股股东是指持股份额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持股虽不足50%但表决权足以对股东大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