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新能科:监事会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海新能科海新能科(SZ:300072)2024-11-04 19:34

发行资格与合规 - 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资格和条件[2] - 本次发行方案符合规定,不损害股东利益[2] 资金管理 - 前次募集资金到账超五个会计年度,无需编制前次资金使用报告[4] - 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5] 关联交易与承诺 - 控股股东海新致认购构成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原则[6] - 海新致承诺自发行结束起36个月内不转让获配股份[6] 其他事项 - 公司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分析并提出填补措施[5] - 《未来三年(2024 - 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符合规定[6] - 发行相关文件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7] - 监事会同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宜[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