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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通科技: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11月)
皖通科技皖通科技(SZ:002331)2024-11-08 18:11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3]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通知股东[14] 需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4]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4]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5] 股东大会授权与提案 - 年度股东大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前至少十日提案董事和监事候选人名单[30] 其他规定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8]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30天通知,股东大会表决时允许其陈述意见[11] - 董事人数不足5人时,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9]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1/3时,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9] -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6] -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说明原因[17] -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23] -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会主席主持,主席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监事推举一名监事主持[23] -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24] -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实行累积投票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人数相同表决权[30] -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3]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4] -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35] - 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35]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38]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违法违规的股东大会决议[39] - 换届选举时,新任董事、监事在上届任期届满次日就任;任期届满未改选或增补选举时,在股东大会结束后立即就任[58] - 本规则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8][49] - 本规则制定时间为2024年11月8日[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