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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通科技: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11月)
皖通科技皖通科技(SZ:002331)2024-11-08 18:11

监事会构成 - 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一名[13] - 监事会设职工代表监事1人,占总人数的1/3[14] - 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得少于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4] 监事任期 - 监事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10] 会议召开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7] - 定期会议召开需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监事[17] - 出现特定情况,监事会应在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19] - 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书面提议提交后三日内发出通知[22] 提案征集 - 定期会议提案征集需至少用两天向公司员工征求意见[20] 会议举行 - 监事会会议需全体监事二分之一以上出席方可举行[25] 会议记录 - 监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26] 决议形成 - 监事会形成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监事过半数同意[28] 决议交付 - 监事会会议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应将决议和会议纪要交至公司董事会秘书[29] 通知内容 - 书面会议通知应包含举行会议的日期、地点、会议期限、事由及议题、发出通知的日期[23] 会议主持 -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主席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24] 议事范围 - 监事会议事范围包括对董事会决策、财务预算决算、利润分配等提出意见[26] 表决方式 - 监事会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记名和书面方式进行[28] 规则生效与解释 - 本规则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监事会负责解释[33][34] 未尽事宜处理 - 本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