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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谊兄弟: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关于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华谊兄弟华谊兄弟(SZ:300027)2024-11-20 18:52

公司基本信息 - 华谊兄弟于2004年11月19日成立,2009年10月30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8]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已发行股份数总计2,774,505,919股,注册资本277450.5919万元[8] 激励计划概况 - 2024年11月2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12] - 激励计划目的是推进长期激励机制建设,调动人员积极性等[13] - 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和监事[15] -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超过187人[16] 激励计划数据 - 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总量为9139.00万份,占公司股本总额3.29%[20] - 首次授予7311.20万份,占授予总额80%,占公司股本总额2.64%;预留授予1827.80万份,占授予总额20%,占公司股本总额0.66%[20] - 董事胡俊逸、高辉、财务负责人王添嫄各获授199.00万份,占授予总量2.18%,占股本总额0.07%[23] - 控股子公司总经理GOW LEIGH(赵磊)获授81.20万份,占授予总量0.89%,占股本总额0.03%[23] - 公司其他核心员工(183人)获授6633.00万份,占授予总量72.58%,占股本总额2.39%[23] -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2.85元/股[41] 激励计划时间安排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28] -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等待期为15个月、27个月;预留授予等待期为12个月、24个月[31] -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两个行权期行权比例均为50%;预留授予股票期权两个行权期行权比例也均为50%[35] 激励计划程序要求 - 公司应在召开股东大会前内部公示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日[17] - 监事会应于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核查意见[17] - 激励对象名单调整需经监事会核实[17] - 2024年11月2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23次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51] - 2024年11月20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10次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51] - 公司需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情况进行自查[55] - 股东大会表决激励计划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55] - 除特定人员外,其他股东投票情况应单独统计并披露[55] 合规情况 - 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10] - 《激励计划(草案)》载明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12] - 公司为实施激励计划已履行的法定程序符合规定,尚需继续履行程序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56] -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符合相关规定[57][58]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激励计划信息披露符合规定,后续需按规定履行披露义务[60] - 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获取股票期权提供财务资助,未提供资助符合规定[61] - 独立董事及监事会认为激励计划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62]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符合实施激励计划条件,内容合规[65] - 公司已履行现阶段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需履行进一步程序和持续披露义务[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