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谊兄弟: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14次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发行股票信息 - 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资格和条件,议案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2] - 发行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元[4] - 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以现金认购股份[6] -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80%[7] - 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832,351,775股,未超发行前总股本30%[9] - 发行对象认购股份自发行结束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10] - 本次发行股票将申请在深交所上市交易[11] - 发行股票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共享[13] - 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14] 募集资金情况 - 募集资金总额不超80,000.00万元,用于影视剧项目56,000.00万元和补充流动资金24,000.00万元[12][15] 议案通过情况 - 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议案以3票同意通过[19] -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议案以3票同意通过[21] - 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相关事项议案以3票同意通过[22] - 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 - 2026年)议案以3票同意通过[23] -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发行股票相关事宜议案以3票同意通过[24] - 聘任发行股票事项审计服务机构及变更年审服务会计师事务所议案以3票同意通过[26] - 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议案以3票同意通过[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