奕东电子: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委托理财原则 - 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原则,用闲置自有资金买安全流动性好产品[4] 额度审议规则 - 单次或连续12个月委托理财额度占净资产10%以上且超千万元,需董事会审议披露[7] - 占净资产50%以上且超五千万元,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7] 管理与监督 - 财务管理中心负责投资各阶段管理,设台账月底汇总[10][11] - 审计中心负责审计监督,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核查[15] 信息披露与处理 - 出现异常及时报告披露,发现问题可终止或不续期[13] - 提交决议后两交易日按规披露,定期报告披露风控及损益[14] 制度相关 - 违反规定追究责任,制度自通过日实施,董事会负责解释[14][16]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