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鹏智能: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会议信息 - 2024年12月12日刊登股东大会通知公告[4] - 现场会议于2024年12月27日15:00召开[5]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12月26日15:00至2024年12月27日15:00[5] 参会情况 - 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代理人30名,代表股份59,799,053股,占比72.2002%[6] 议案表决 - 《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率100%[9][10]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率100%[11] -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率100%[12] - 《关于公司2025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率100%[12] - 《关于拟开展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同意率100%[13] - 《关于购买公司和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经回避表决后同意率100%[15] 结果合规 -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