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兆新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12月)
兆新股份兆新股份(SZ:002256)2024-12-06 16:28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市兆新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及其成员除遵守《公司法》、《治理准则》、《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外,亦应遵守本规则的规定。 第二章 董事 第三条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 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设置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1 名。董事会中的职工董事 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1 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及能力、或不存在违反公司章程规定等情形下在任期内被 解除董事职务,公司应按该名董事在公司任职董事年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