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政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万碧玉先生)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候选人及直系亲属持股不超1%且非前十自然人股东[8] - 候选人及直系亲属不在持股超5%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8] - 候选人近36个月未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12] - 候选人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6] - 候选人担任独立董事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12] - 候选人在公司连续任职独立董事未超六年[12] 资格审查与合规 - 候选人已通过公司资格审查[1] - 候选人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情形[2] - 候选人符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规定[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