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安科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马秀梅)
独立董事提名 - 马秀梅被提名为北京辰安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资格 - 本人及直系亲属持股、任职等符合规定[22][23] - 近十二个月无相关情形,近三十六个月无交易所谴责等[28][33] - 过往任职无相关撤换情况,担任独董公司不超三家且未超六年[35][36][37] 候选人承诺 - 保证声明及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愿担法律责任[38] - 任职期间遵守规定,确保有精力履职[39]
独立董事提名 - 马秀梅被提名为北京辰安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资格 - 本人及直系亲属持股、任职等符合规定[22][23] - 近十二个月无相关情形,近三十六个月无交易所谴责等[28][33] - 过往任职无相关撤换情况,担任独董公司不超三家且未超六年[35][36][37] 候选人承诺 - 保证声明及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愿担法律责任[38] - 任职期间遵守规定,确保有精力履职[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