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信息 - 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注册,5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5] 股本结构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9,971.2197万元[7] - 发起人以2020年10月31日经审计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折为股本36,000万股,未折股部分计入资本公积金[16]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股份合计36000万股[18] - 公司股份总数为39,971.2197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24] 股东信息 -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认购2954.3603万股,占比8.21%[20] - 股东XU CHEN持A类股份5482.8443万股,持股比例15.23%,表决权比例47.32%[19] - 莫要武持B类股份2396.8856万股,持股比例6.66%,表决权比例4.14%[19] - 马伟剑持B类股份1640.4798万股,持股比例4.56%,表决权比例2.83%[19] - 康俊持B类股份328.3879万股,持股比例0.91%,表决权比例0.57%[19] - 上海疆越信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持B类股份746.6638万股,持股比例2.07%,表决权比例1.29%[19] - 部分股东认购股份及比例:福建省安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认购246.1968万股,持股比例0.68%;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奥闻投资管理合伙企业认购547.4522万股,持股比例1.52%等[21] 股份管理 - 公司增加资本方式有公开发行股份、非公开发行股份等[26]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情形包括减少注册资本、与其他公司合并等[27]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2]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同一种类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2]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40]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44] 股东大会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53]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5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62]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77]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出董事、监事候选人[87]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89] 董事与董事会 - 董事任期3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106] - 董事会下设战略、提名、审计和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112]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11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125] 总经理与监事 -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以连任[131][133] - 监事任期每届为3年[141]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监事1名,股东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145]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前6个月结束2个月内报送半年度财报,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1个月内报送季度财报[151]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53]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156] 其他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解聘提前15天通知[162][164] - 公司指定《证券时报》等至少一家报纸和巨潮资讯网为信息披露媒体[171] - 公司合并、分立等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72][173][175]
思特威: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