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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络电子:公司章程(2024年11月)
商络电子商络电子(SZ:300975)2024-11-17 15:34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3月2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首次发行5040万股,4月21日在深交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68700.5604万元,股份总数68700.5604万股,均为普通股[6][11] - 公司设立时向全体发起人发行4000万股,股本总额4000万元[11] 股权结构 - 发起人沙宏志等6人认购股份,沙宏志占比63.6%[11] - 董事会可在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15] 股份交易与限制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0] - 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等[20]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等[23] - 股东对决议有异议,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5]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1]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51]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5 - 9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1/3独立董事[6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70] 管理层相关 - 公司设总经理1名,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76] - 副总经理由总经理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77]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83] - 监事任期每届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80]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前6个月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86]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88] 其他重要事项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00]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等情况,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