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煤电: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收购信息 - 郑州市政府国资委拟受让河南省政府国资委所持郑煤集团66.55345%股权,间接收购郑州煤电[10] - 收购已获河南省、郑州市政府相关文件批准和授权[4] - 收购属于免于发出要约事项[5] - 收购以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方式进行,不涉及交易对价和资金来源[48] 收购人情况 - 收购人为郑州市政府国资委,负责人为曹东锋[13] - 收购人最近五年未受证券市场相关处罚、未涉重大经济纠纷[17] - 收购人监管7家主要企业,各有不同业务范围[20][21] - 收购人通过郑州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间接控制中原环保68.73%股份[24] 股权情况 - 收购人前通过郑州热力集团间接控制郑州煤电5.45%股份,郑煤集团直接持有46.46%股份[30] - 收购完成后,收购人合计控制郑州煤电51.91%股份,控股股东仍为郑煤集团,实控人变更[32] - 河南省政府国资委将郑煤集团66.55345%股权划转至郑州市政府国资委,5.4768%划转至河南省财政厅[38] - 截至报告书签署日,郑煤集团质押股份占其所持公司股份54.45%,占上市公司总股本25.30%[45] 时间节点 - 2022年3月原则同意划转,9月确定划转比例,2024年1月同意授权[28] - 划转基准日为2021年12月31日[41] 未来展望 - 未来12个月无增持或出售郑州煤电股票计划[27] - 未来12个月无改变郑州煤电主营业务等多项计划[55][56][57][59][60][61] 收购意义 - 加快河南省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符合国资监管规定[26] - 郑煤集团获郑州市更大支持,利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26] - 不涉及职工分流安置,利于企业稳定[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