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总结 - 2021年度以564,252,667股为基数,每股派现0.50元,共派现282,126,333.50元[9][10] - 2022年度以564,093,355股为基数,每股派现0.60元,共派现338,456,013.00元[10] - 2023年度以563,933,917股为基数,每股派现0.80元,共派现451,147,133.60元[11] 激励计划 - 公司具备实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和条件[13] - 2024年11月29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等议案[14][15] - 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8] - 激励对象包括9名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 - 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天[17][21] - 公司需在股东大会审议前5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17][23] - 激励对象资金来源为合法自筹资金,公司不为其提供财务资助[24] - 限制性股票授予及解锁设置系列条件,满足条件才能解除限售[26] - 董事吴希振等5人是激励对象,董事会会议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27] - 激励计划已履行程序及后续程序符合管理办法规定[18]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激励计划信息披露符合管理办法规定[23] - 《激励计划(草案)》内容及激励对象确定符合规定[28] - 公司已就实行本次激励计划取得必要批准[28] - 拟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回避表决[29] - 公司其他董事与激励对象无关联关系[29] - 公司不为激励对象获取限制性股票提供财务资助及担保[29] - 公司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29] - 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29] - 公司应在股东大会通过议案后实施激励计划相关事项[29] - 公司需按规定实施相关程序及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29]
羚锐制药:关于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专项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