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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鲁恒升:华鲁恒升公司章程(修订稿全文)
华鲁恒升华鲁恒升(SH:600426)2024-12-20 16:04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2年6月5日发行6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6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3] - 公司注册资本为212,321.9998万元[5] - 公司股份总数为212,321.9998万股,均为普通股[11]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6]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25%[21]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1]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6]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5]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兼任总经理或其他高管的董事不超总数1/2[66] - 董事会成员中应有1/3以上独立董事,至少1名会计专业人士[72] - 担任独立董事需有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73] 财务与报告相关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报送年报,前6个月结束后2个月内报送半年报,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报送季报[120][121]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21] - 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24] 其他 - 公司党委发挥领导作用,重大经营管理事项须经党委前置研究讨论[101]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费用由股东大会决定[130][131] -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刊登公告和披露信息的媒体[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