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储股份: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开四次定期会议,年度和一季度四月底前、半年度八月底前、三季度十月底前召开[6] - 特定情况应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主持[8][9] - 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临时会议提前三日发通知,紧急可口头通知[11] 决策权限 - 董事会决定不超上一年度合并净资产值10%投资方案(不含土地),购置不超35%土地[3] 会议要求 - 定期会议通知变更需提前三日书面通知,不足三日会议顺延或需全体董事认可[14]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委托他人出席需书面委托且有委托限制[15][16][17][18]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其他方式召开[19] 表决规则 - 表决一人一票,计名和书面等方式进行[22] - 提案决议须超全体董事人数半数赞成,担保等事项还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25] - 董事回避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开会,决议须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大会[26] 利润分配 - 董事会就利润分配决议,先通知出审计报告草案,作分配决议后要正式报告,再据报告对定期报告其他事项决议[29] 提案处理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因素未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再审议相同提案[30] - 部分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确等,会议应暂缓表决,提议董事明确再次审议条件[31]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含届次、时间等内容,与会董事签字确认,有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33][36] 决议公告与档案 - 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按规定办理,公告披露前相关人员保密[37] - 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