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7年3月12日核准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1,000万股,4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9,000万元[6] - 公司股份总数为39,000万股,股本结构为普通股39,000万股[1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4] - 董事会可在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过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17]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8]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2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董事等给公司造成损失时,可书面请求相关机构诉讼,特定情况可自行诉讼[29]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书面报告[30]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8]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7] -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名董事候选人[59]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10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77] - 董事会决定运用公司资产进行对外投资等限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以下,资产抵押限于10%以下,超数额需股东会决定[8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82] 利润分配相关规定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2] - 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50%[104]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80%[105]
金陵饭店: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