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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海高科:金海高科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金海高科金海高科(SH:603311)2024-12-13 18:55

章程修订 - 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事规则》议案[1] - 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4]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事规则》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2][4]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总数的25%[7] - 公司董监高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7] - 公司董监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7] 股东权利 - 股东对违法违规决议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8]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提案[10]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审议重大资产购买出售超总资产30%事项[9] - 股东会普通决议由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10] - 为关联方担保议案表决需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9] 董事任职限制 - 因贪污等犯罪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不能担任董事[11][12] - 被宣告缓刑自考验期满未逾2年不能担任董事[12]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含1名职工代表监事[14]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4]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4] -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4]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13] - 出席董事会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4] 其他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应通知债权人并公告[16] - 债权人可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6] - 修改公司章程须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