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蓉环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4年12月)
董监高信息申报 - 任职、信息变化、离任等后两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7] 股份交易规则 - 买卖本公司股份前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变动两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7][8] - 增持未披露计划首次披露且拟继续增持应披露后续计划,实施期限过半通知公司披露进展[9] - 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应提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减持计划,每次披露区间不超三个月[9][10] 股份转让限制 - 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离职后半年内等情形不得转让[14] - 年度报告等公告前十五日内、季度报告等公告前五日内等期间不得买卖[16]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所持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18] 特殊情况处理 - 股份被强制执行收到通知后两个交易日内披露[10] - 持有股份及其变动比例达规定按《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13] - 任期届满前离职,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19] - 因离婚分配股份后减持,过出方和过入方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每年转让股份不超各自所持总数25%[20] 违规处理与制度执行 - 违规买卖公司股份按法律及监管规定处理,造成损失公司追究责任[22] - 制度未尽事宜或抵触时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24]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2024年12月20日生效施行[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