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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电股份:公司章程(2024年12月)
吉电股份吉电股份(SZ:000875)2024-12-12 19:05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627,270,626元[4] - 公司股份总数为3,627,270,626股,均为普通股[11]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因减少注册资本收购股份,应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15] - 公司因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等情形收购股份,应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15] - 公司因员工持股计划等三种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16] - 公司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18] - 公司董事等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8] - 公司董事等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18]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8] 股东权益与权限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等[2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特定情形下请求诉讼[25]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需当日书面报告公司[28]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46][47] - 单独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非职工代表董事、监事候选人[68]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38] - 六种情形下,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8] - 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42][43]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股东会补充通知[47]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47]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等[49]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少于两个工作日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49] - 股东会做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61] - 股东会做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61]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62] - 股东会审议重大事项需经出席会议除特定人员外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4]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76]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一名职工代表董事[87] - 董事会决定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或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影响比例不超50%的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等方案[88] - 董事会决定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5%的对外投资等事项[9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95]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主持[96] - 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与投资等五个专门委员会[101] - 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均由5名董事组成[103] 管理层与监事会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2 - 5名[108]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08]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110] - 监事每届任期为3年,连选可连任[117] - 监事会由五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119][120]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22] - 监事会决议需经过半数监事通过[123]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32]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33] - 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34] - 公司优先现金分红,每年按可分配利润规定比例分配股利,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时,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135] - 无重大投资等事项时,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30%[135] -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股东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审议股票股利或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39] - 公司需在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做出决议或董事会确定中期分红方案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43]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由股东会决定,审计费用也由股东会决定[147][148] - 公司指定巨潮资讯网等为信息披露媒体[156]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157][159]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62] - 修改公司章程须经出席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62] - 公司解散应在10日内公示解散事由[162] - 公司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