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电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12月)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五名外部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董事会选举[6]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前三天通知委员[15]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职责权限 - 负责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及薪酬政策方案[2] - 董事薪酬计划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9] - 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10] 资料提供 - 人力资源部为决策提供公司综合业绩等资料[12] 档案与规则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20] - 议事规则自2024年12月12日起施行[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