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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电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12月)
吉电股份吉电股份(SZ:000875)2024-12-12 19:05

议事规则审议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于2024年12月12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1] 成员构成 -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五名外部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会议规定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前三日通知全体委员[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履职安排 - 董事、经理人员选举或聘任前一至两个月提建议和材料[10] 其他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18] - 议事规则自通过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董事会[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