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港务:《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年报工作制度》
厦门港务厦门港务(SZ:000905)2024-12-30 20:58

信息披露与交易限制 - 董监高应保证年报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4] - 涉密人员在年报披露前15日、业绩预告或快报披露前5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4] 报告编制与审核 -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时间进度由多部门与事务所协商确定[6] - 年度报告应记载重要提示、主要财务指标等内容[6][9] - 董事会和监事会应对年度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意见[11][13] 业绩预告与差异认定 - 公司预计全年度经营业绩或财务状况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7] - 业绩预告预计业绩变动方向与年报实际业绩不一致属重大差异[16] - 业绩预告变动幅度或盈亏金额超出原先预计范围达20%以上,与年报实际披露业绩方向一致[17] - 业绩快报财务数据和指标与定期报告实际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达20%以上,认定存在重大差异[17] 责任追究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涉及资产等金额占比超5%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需追究责任[14] - 年报与财务报告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公司应追究责任人责任[17] - 因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被监管部门采取监管措施,公司应查实原因、更正并追究责任[17]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旧制度同时废止[20] - 本制度规定与新法律法规等抵触时,按新规定执行[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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