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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汇发展:股东会议事规则(2024年12月)
双汇发展双汇发展(SZ:000895)2024-12-30 20:58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3] 股东会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 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请求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8]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2] 通知与登记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5]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3] 延期取消与费用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提前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3]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10] 股东权利征集与记录 - 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征集股东权利[19]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6] 方案实施与决议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等方案[26]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6] 决议撤销与监管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决议[27] - 公司不召开股东会,交易所可停牌并要求解释[30] - 召集等不符要求,证监会责令改正,交易所谴责[30] - 人员违规不履职,证监会责令改正,交易所谴责,严重可禁入[30] 公告与规则 - 公告或通知在指定报刊刊登,长文可摘要,全文在指定网站公布[32] - 股东会补充通知在同一指定报刊公告[32] - 规则中“以上”等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33] - 规则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章程执行[33] - 规则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原规则废止[33]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