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电机:监事会关于公司头部狼计划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 公司不存在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2] - 制定草案程序合法有效,内容合规且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2] - 员工自愿参与,公司无提供财务资助计划或安排[2] - 拟定持有人主体资格合法有效[3] - 实施利于完善利益共享机制等[3] - 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已征求员工意见[3] - 实施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符合长远发展需要[4] - 关联监事对相关事项回避表决[4] - 相关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 公告信息 - 公告日期为2024年11月20日[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