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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威腾:董事会议事规则
英威腾英威腾(SZ:002334)2024-11-15 18:55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董事长[2] 会议召开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年度四月底前、半年度八月底前召开[5] - 特定主体提议时应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7][8] 审议批准 - 重大交易等六种情形、日常交易等三种情形由董事会审议批准[11][13] - 关联交易达一定金额、对外担保等事项由董事会审议批准[14][15][16]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超总资产30%提交董事会审批[19] 会议通知与举行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10日和3日书面通知,紧急情况除外[21]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1] 委托出席与表决 - 董事委托出席遵循原则,一人一次接受委托不超两名董事[26] - 表决方式有记名投票等,每名董事一票表决权[29] - 关联董事对关联提案无表决权,相关决议有通过规则[31] 决议相关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提议暂缓表决[32][33] - 董事会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特殊规定从其规定[34] - 提案未通过,条件无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再审议相同提案[38] 会议记录与档案 - 会议记录应含相关内容,董事需签字[39]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10年以上[42] 规则生效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2010年规则废止[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