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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广集团:《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案
省广集团省广集团(SZ:002400)2024-11-22 19:03

规则修订 - 拟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2] - 董事会对外投资额3000万元以上且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额度内的单个境内主业投资项目由董事会审议批准[2] - 十二个月内更换和改选董事人数最多为董事会总人数三分之一,主动辞职补选除外[2] - 删除独立董事对重大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规定[3] - 调整董事会秘书职责为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等[4] 董事任职限制 - 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处刑罚或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缓刑考验期满未逾2年,不得担任董事[3] - 担任违法被吊销执照企业法定代表人且负有个人责任,自吊销日起未逾3年,不得担任董事[3] - 个人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担任董事[3] 董事会会议 - 会议由董事长主持,不能主持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1名董事主持[7] - 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7] - 关联董事不得对相关决议行使表决权,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经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7] 决策流程 - 投资决策由总经理拟订方案,战略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评估审议,董事会制定方案并形成决议,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需提请股东会审议[6] - 财务预决算等方案由总经理拟订,审计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制订方案,提请股东大会通过后实施,规定权限内董事会可自行决定[6] 董事会秘书职责 - 负责信息披露、保密、保管资料、培训等多项职责[5] - 公司应为其履行职责提供便利,董监高等应支持配合[6] - 有关部门应向其提供信息披露所需资料,重大决定前征询意见[5] - 未公开重大信息泄露时及时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5] - 关注公司传闻并督促有关主体回复交易所问询[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