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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广集团:股东会议事规则(2024年11月)
省广集团省广集团(SZ:002400)2024-11-22 19:03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5] - 年度股东会提前20日、临时股东会提前15日以公告通知股东[16] 股东会审议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8] - 审议公司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6种对外担保行为[8]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25] 股东会召集与主持 - 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2]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况下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13] 股东提案与投票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5] -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0]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4]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6]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7] 董事与监事选举 - 董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3%以上的股东可提出董事候选人[28] -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28] - 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3%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监事候选人[28] - 股东会选举董事、监事时可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会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29] 其他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7]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18]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27]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3]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34]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35] 董事会权限 - 有权处置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额度以内的公司资产[37] - 有权批准单次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额度以内的融资等事项[37] - 有权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额度以内进行对外投资[38] - 审议对外担保事项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39] - 审议批准公司以公开挂牌转让方式出售5000万元以上且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额度以内的资产事项[39] - 审议批准公司对外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额度以内的单个境内主业投资项目[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