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而泰:公司章程(2024年12月)
和而泰和而泰(SZ:002402)2024-12-16 20:36

公司基本信息 - 2010年4月12日核准首次发行1670万股,5月11日在深交所上市[13] - 2014年9月19日核准非公开发行1601.6016万股,11月6日在深交所上市[13] - 公司注册资本为925,080,285元[14] - 公司股份总数925,080,285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26] 股权结构 - 公司设立时刘建伟持股1142万股,占比22.84%[26] - 公司设立时深圳力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840万股,占比16.8%[26] - 公司设立时深圳市达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840万股,占比16.8%[26] - 公司设立时深圳市长园盈佳投资有限公司持股630万股,占比12.6%[26] - 公司设立时深圳国创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股420万股,占比8.4%[26] - 公司设立时深圳市和谐安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股400万股,占比8%[26] 股份转让与质押 - 董事、监事、高管任期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4]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44]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51][54][5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58]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72] - 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72] - 股东大会审议恶意收购相关议案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3/4以上决议通过[76] 董事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97] - 董事会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8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5日通知[106] 总裁与监事会 - 总裁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117]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130]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32]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137] - 公司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37]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137] - 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三个连续年度累计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30%[149] 对外投资与担保 - 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外投等累计支出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且超5000万元为特殊情况[147]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应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8] 章程相关 - 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77] - 章程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90] - 章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修改亦同[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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