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菲光: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欧菲光欧菲光(SZ:002456)2024-11-18 20:11

股东大会概况 - 公司于2024年11月18日下午14:30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3] -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等2名,代表股份490,049,095股,占比14.7981%[7] - 参与网络投票股东5,701名,代表股份50,566,919股,占比1.5270%[9] - 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共5,703名,代表股份540,616,014股,占比16.3251%[9]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537,989,464股,占比99.5142%[13] - 《关于修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同意511,812,287股,占比94.6721%[14] -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534,615,822股,占比98.8901%[15] - 《关于为参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531,931,903股,占比98.3937%[17] 人员选举情况 - 蔡荣军等多人当选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等[17][18][21][22][23][25][26] 薪酬议案审议 - 董事会董事薪酬津贴议案总表决同意46,312,119股,占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5858%[28] - 监事会监事薪酬津贴议案总表决同意536,406,2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213%[30] 其他情况 - 关联股东深圳市欧菲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裕高(中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29] - 信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等合法,表决结果有效[31][32]

欧菲光: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Reporti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