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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慈制药:行使股东权利业务管理办法(2024年12月)
佛慈制药佛慈制药(SZ:002644)2024-12-30 16:48

业务管理 - 公司制定行权业务管理办法规范股东权利行使[2] - 各级全资、控股有股权投资业务的参照制定管理办法并备案[16] 部门职责 - 董事会办公室为履行出资人职责归口管理部门[5] - 法务风控审计部、财务部等按职责审核相关事项[5][6] 通知与沟通 - 年度股东会最少提前20天、临时股东会最少提前15天通知公司[8] - 临时董事会、监事会最少提前5天通知董事、监事[8] - 重大决策事项需提前5日与公司沟通[8] 反馈与审批 - 相关业务部门2个工作日内填写意见单反馈意见[9] - 多项重大事项需公司先行审批[10] 执行时间 - 本办法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