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4]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4] - 公司暂缓披露临时性商业秘密的期限原则上不超两个月[11] 报告内容要求 - 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5] - 中期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7] -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4] 披露相关规则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17]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9]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有传闻且证券交易异常波动,应及时披露财务数据[19]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20] 股份相关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或出现被强制过户风险需披露[2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股份或控制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40]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40] 重大事件披露 - 公司应在董事会或监事会形成决议等时点及时履行重大事件信息披露义务[24] 披露流程与管理 - 定期报告编制需经董事长等确定时间、相关人员起草、多次审核及审批,年度报告还需股东大会审批[30] - 涉及董事会等决议及独立董事意见的临时信息披露需经证券部编制、多次审核及董事长最终审批[32] - 涉及重大事件且不需经三会审批的信息披露需相关部门报告、证券部编制、多次审核及董事长最终审批[32] - 董事等获悉重大信息应第一时间报告董事长并通知董事会秘书[33] - 高级管理人员应及时编制定期报告草案,董事会审议,监事会审核,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34]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控股股东等应提供信息配合公司披露[35] - 持股5%以上股东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公司执行关联交易审议和回避表决制度[36] - 信息披露公告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对外发布[35] - 向证券监管部门报送的报告由证券部或指定部门草拟,经审核后报董事长审批签发[38]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闭会期间授权董事会秘书负责[37] - 各部门和下属公司应建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制度[38] 其他管理 - 证券部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的档案管理[44] - 深圳证券交易所身份认证系统数字证书及其密码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管、领用[47] - 公司建立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制度,内部审计机构监督并报告[49] - 公司董事等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负责,失职将被追究责任[51] 披露媒体 - 公司信息披露指定刊载报纸为法定披露媒体,指定网站为巨潮资讯网[28]
东方精工: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4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