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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旗连锁: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002697红旗连锁(002697)2024-11-14 16:07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4] - 八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6] - 董事长十日内召集并主持临时会议[7]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24小时发书面通知[9] - 定期会议书面通知变更需提前三日发变更通知[12] 会议举行 - 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2]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13] - 审议重大关联交易应现场开全体会议[15] 会议表决 - 一人一票,举手或记名书面投票表决[18] - 现场会议当场宣布结果,其他情况次日通知[19] - 提案决议须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对外担保需三分之二以上同意[19]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交股东大会[21]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未大变,一月内不再审议[24]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暂缓表决[24] 会议记录 - 会议可全程录音[25] - 记录含届次、时间等内容[26] - 与会董事签字确认记录和决议[27] 其他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并通报情况[28] - 会议档案保存十年以上[28] - “以上”含本数,“过”“超过”不含本数[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