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持股计划基本信息 - 参加员工持股计划预计总人数为119人[9][25] - 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2272.5万元[9][25][27] - 员工持股计划份数上限2272.5万份,每份1元[25][27] 股份限制 - 公司全部有效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票总数累计不超公司股本总额的10%[10][26][29] - 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股票总数累计不超公司股本总额的1%[10][26][29] - 以2272.5万元和24.49元/股测算,能购买和持有的标的股票数量上限约92.8万股,占公司现有股本总额0.41%[29] 时间安排 - 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不超36个月[10][31][32][56] - 所获标的股票锁定期为12个月[10][31][32] - 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存续期可延长[31][56][57][62] - 锁定期满后的12个月内,管理委员会决定是否卖出股票[32] 管理与决策 - 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内部最高管理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34] - 召开持有人会议,管理委员会应提前5日书面通知全体持有人,遇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37][3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员工持股计划30%以上份额的持有人可提交临时提案和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41] - 管理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设主任1人,委员任期为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43] - 管理委员会会议应有过半数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46] - 每项议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1/2(含)以上份额同意视为表决通过(规定需2/3(含)以上份额同意的除外)[40] 特殊情况处理 - 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公司融资时由管理委员会商议参与及资金解决方案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35] - 持有人擅自离职、被解除劳动合同或出现重大过错,管理委员会有权强制收回份额[58] - 员工出现辞职、拒签或不续签劳动合同、其他原因离职等情形,管理委员会有权强制收回其员工持股计划份额[59][60] - 员工职务变更、退休、因执行职务负伤丧失劳动能力、死亡等情形,所持权益不做变更[61] - 未约定的需变更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及权益情况,由公司董事会另行决议,未经同意转让行为无效[61] 终止与清算 - 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自行终止,锁定期满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可提前终止[56] - 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全部出售或过户、资产清算分配完毕,经持有人会议和董事会审议通过可终止[62] - 员工持股计划终止或存续期满后,管理委员会3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产清算并按份额分配[53][62] - 存续期满后若仍含标的股票,由管理委员会确定处置办法[63][64] 其他 - 公司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不意味着员工享有继续服务权利,劳动关系按合同执行[65] - 员工持股计划财务、会计、税收按规定执行,个人所得税由员工承担[65] - 员工持股计划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66][67]
卫光生物: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二次修订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