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持股计划资金与份额 - 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2272.5万元,每份份额1元,任一持有人所持有份额对应公司股票数量不超公司股本总额1%[5] 员工持股计划时间安排 - 存续期为36个月,自草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名下之日起算[6] - 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完成股票购买[6] - 购买所获标的股票锁定期为12个月,自草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名下之日起算[7] - 锁定期满后的12个月内,管理委员会决定是否卖出股票[7] - 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含)份额同意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存续期可延长[7][22][26] 股票买卖限制 - 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特殊原因推迟公告的,自原公告日前15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8] -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8] 决策流程与会议规定 - 董事会在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决议和意见等[3] - 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经出席有效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可实施[3] - 召开持有人会议需提前5日书面通知全体持有人,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12] - 每项议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1/2(含)以上份额同意视为表决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需2/3(含)以上份额同意的除外[1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员工持股计划30%以上份额的持有人可提交临时提案,需在会议召开前3日提交[1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员工持股计划30%以上份额的持有人可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14] 管理委员会规定 - 由5名委员组成,设主任1人,委员任期为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15] - 会议需过半数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员工持股计划清算与终止 - 存续期届满或提前终止时,管理委员会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按份额分配[20] - 持股计划股票全部出售或过户、资产清算分配完毕,经持有人和董事会审议通过可终止[25] - 终止或期满后,管理委员会30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按份额分配[26] 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与持有人权益 - 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含)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21] - 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锁定期满且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可提前终止[22] - 存续期内,持有人权益不得退出、担保、偿还债务,未经管理委员会同意不得转让[22][24][25] - 持有人擅自离职、违法违规等情况,管理委员会按认购成本与累计净值孰低原则强制收回份额[23] - 持有人正常离职等情况,管理委员会按认购成本强制收回份额[24] - 持有人职务变更、退休等情形,所持权益不做变更[24] - 未约定的份额及权益变更情况,由董事会另行决议,未经同意转让无效[25] 管理办法规定 -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解释权归董事会[27]
卫光生物: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二次修订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