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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力股份:公司章程(2024年12月)
元力股份元力股份(SZ:300174)2024-12-13 17:09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1年2月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700万股[5]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64,210,360元[6] - 公司营业期限50年[7] - 公司股份总数为364,210,360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5]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减少注册资本应10日内注销,合并、股东异议情形应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合计持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3年内转让或注销[19] - 公司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25%[21] - 公司董事等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1] - 董事等人员股票买卖6个月内收益归公司,董事会应收回,否则股东可要求30日内执行[22]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27] - 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违法,股东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程序等违法,股东可60日内请求撤销[26]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29] 股东大会相关 - 股东大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2]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经股东大会审议[35]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35]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35]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需在收到请求10日内反馈[4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2日内发补充通知[48] - 年度股东大会应在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在召开15日前通知[50] -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53] - 股东大会拟讨论董事、监事选举,通知应披露候选人详细资料[56]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63]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65]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67] - 股东大会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决议需经出席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68] - 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董事、监事实行累积投票制[71] -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结果[67]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75] 董事相关规定 - 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刑执行期满未逾5年不能担任董事[77] - 担任破产清算公司董事对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不能担任董事[77] -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执照公司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自吊销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不能担任董事[77]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78]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78] - 连续任职独立董事已满六年,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78] - 兼任总经理等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78]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7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对独立董事提出质疑或罢免提议[80] -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成员中至少包括1/3独立董事[85] 交易审批相关 - 非关联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下[89] - 非关联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50%以下,或绝对金额低于3000万元[89] - 非关联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下,或绝对金额在300万元以下[89] - 非关联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下,或绝对金额在3000万元以下[89] - 非关联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下,或绝对金额在300万元以下[89] - 应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事项,须经公司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并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通过[91] - 与关联自然人发生金额在30万元 - 300万元之间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决策[92] - 与关联法人单笔或累计标的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0.5%至5%之间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决策[92] 会议相关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92]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通知应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送达全体监事;临时监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3日以前发出书面通知,紧急事由时可随时通知[116] 财务报告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120]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22]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23] - 公司每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23]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80%[125]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40%[125]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20%[125] - 董事会提出的股票分红预案摊薄后的基本每股收益不低于0.10元[127] -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2个月内完成实施[130]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37]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十天通知[138] - 公司合并或分立应在决议作出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报纸公告[145][146][148] - 债权人接到合并或减资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45日内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45][148]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52] - 公司因特定原因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152] - 清算组应在成立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在指定报纸公告[153] - 债权人接到清算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153] - 控股股东指持股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表决权足以影响股东大会决议股东[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