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华科技: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关于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1年9月16日在深交所创业板发行上市,证券简称“隆华传热”,股票代码“300263”[13]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0,433.3567万元[14] 激励计划相关 - 2024年12月16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8] - 激励对象64人,包括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骨干[23]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11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1.22%[28]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3.85元[40]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32] - 归属期分三个阶段,比例分别为40%、30%、30%[37] - 激励对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9] - 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2025至2027年[54] - 2025 - 2027年净利润增长目标值定比2023年分别为100%、200%、300%[55] - 激励对象绩效考核优秀、良好、不合格时归属比例分别为100%、80%、0%[58] 程序与条件 - 激励计划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63] - 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需在股东大会审议前5日披露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63][67] - 公司应自查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63] - 公司已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贷款及其他任何形式财务资助[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