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建光电: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会议信息 -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2月5日发布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4] - 现场会议于2024年12月23日在深圳宝安区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9:15至15:00[5][6] 参会情况 - 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21人,代表股份89,416,6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2838%[7] 议案表决 - 《关于续聘广东亨安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87,776,3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8.1655%[9] - 反对1,343,70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5027%[9] - 弃权296,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33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