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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安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利安隆利安隆(SZ:300596)2024-11-01 17:54

资金募集 - 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4.17亿元获注册批复[5] - 2022年6月公司向多方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13] 股权交易 - 2022年4月公司发行15,036,245股及支付现金购买标的公司92.2109%股权[6] 补偿义务人 - 韩谦、禹培根等4人获3,809,870股,为第一顺位补偿义务人[7] - 赵铁军、李洪涛等41人获不同数量股份,为第二顺位补偿义务人[8] 股份限售与流通 - 41名交易对方限售股份于2023年5月22日上市流通[10] -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为韩谦等4名股东[14] -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02594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68%[22] -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11月6日[22] 股本结构 - 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为229,619,667股[13]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5,190,577股,占总股本6.616%[13]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14,429,090股,占总股本93.384%[13] - 变动前限售条件流通股15190577股,占比6.616%;变动后4931157股,占比2.148%[23] - 变动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14429090股,占比93.384%;变动后224688510股,占比97.852%[23] 业绩承诺与补偿 - 2021 - 2023年度标的公司净利润合计17493.15万元,占承诺业绩16950.00万元的103.20%[21] - 若标的公司累积实际净利润数低于累积承诺净利润,第一顺位补偿义务人在对价范围内连带责任补偿[15] - 业绩承诺期届满后4个月内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如期末减值额>累积补偿金额,另行补偿[16] 承诺事项 - 承诺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担法律责任[17] - 承诺人最近五年内未受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除外)等[18] - 承诺人目前不涉及因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等情形[18] - 承诺人承诺不因自身原因影响上市公司业务等方面独立性[19] - 截至承诺出具日,承诺人合法拥有标的资产全部权益,无抵押等限制[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