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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斯达:公司章程(2024年12月)
拓斯达拓斯达(SZ:300607)2024-12-30 19:34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1月6日核准首次公开发行A股1812万股,2月9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4] - 公司注册资本为47697.2412万元[6] - 公司股份总数为47697.2412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12] 股东信息 - 2014年3月整体变更发起设立时,股份总数为5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12] - 发起人吴丰礼认购股份数2901.97万股,认购比例58.039%[12] - 发起人杨双保认购股份数596.69万股,认购比例11.934%[12] - 发起人福建兴证战略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认购股份数500.00万股,认购比例10.000%[12] - 发起人黄代波认购股份数462.27万股,认购比例9.245%[12] - 发起人东莞达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购股份数363.95万股,认购比例7.279%[12] - 发起人朱海认购股份数175.12万股,认购比例3.502%[12] 股份限制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后,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0] -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3]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会计账薄、凭证[29] - 股东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1年内未行使撤销权则消灭[3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对董事、高管或监事会提起诉讼[31]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当日向公司书面报告[34]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1]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2/3(6人)等情形,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51]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5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63]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63]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通知[64]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关联事项普通决议需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81]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含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暂不设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10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日通知,紧急情况不受此限[120]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监事会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121] - 董事会会议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审议对外担保需2/3以上董事同意[122]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149]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51] 财报披露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度财报,前6个月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财报,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季度财报[158]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58]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61]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的20%[166]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由股东大会决定[173] - 公司合并自决议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债权人30日(接到通知)或45日(未接到通知)内可要求清偿或担保[185] - 公司分立自决议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86] - 公司减资自股东大会决议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债权人30日(接到通知)或45日(未接到通知)内可要求清偿或担保[188]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