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分红比例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80%[7]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40%[7]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20%[7] 公积金提取与转增 - 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8]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9] 利润分配决策与执行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3] - 股东大会决议后,董事会须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4] - 年度股东大会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条件、比例上限等,上限不超相应期间净利润[13] 利润分配依据与原则 - 公司以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制定方案[14] - 先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再按持股比例分配[8] - 按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确定总额和比例[15] 特殊情况披露要求 - 年末未分配利润为正且盈利,近三年现金分红总额低于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需披露原因[15] - 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但合并报表为正,需披露子公司利润分配情况及增强回报措施[15] - 年末未分配利润为正且盈利,特定项目核算及列报金额占总资产50%以上,现金分红总额低于当年净利润50%,需说明依据及规划[16] 其他规定 - 董事会决策方案要记录并保存书面记录[17] - 监事会监督执行情况,发现问题督促改正[17] - 筹划方案要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保密[18] - 原则上依据经审计财务报表分配,董事会审议定期报告时审议方案[18] - 以半年度报告为基础现金分红且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半年度报告可不经审计[18] - 制度由董事会拟定,经股东大会批准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20]
药石科技: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2024年11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