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方定义 - 关联法人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一致行动人[4] - 关联自然人指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5] 关联交易审议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3] - 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3] - 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经独立董事同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13] - 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发生关联交易披露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5] 关联交易定价 - 关联交易定价主要遵循市场价格原则,无市场价格按成本加成定价,都不适用则按协议价定价[10] 关联交易管理 - 业务主管部门及财务管理部跟踪关联交易产品市场价格及成本变动报董事会备案[11] - 第十三条规定的关联交易聘请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审计或评估,日常经营相关部分可免[15] - 关联交易超出预计总金额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17] 表决规则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股东表决[18][21]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不得表决,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23] 部门职责 - 审计与风险管理部负责关联交易申报和日常管理,财务管理部协助核查统计[27] - 各部门、子公司年底前提交下一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审计与风险管理部汇总审核[27] 交易实施 - 经股东大会批准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和经理层组织实施[31] - 经董事会批准的关联交易由经理层组织实施[31] - 经总经理批准的关联交易由总经理组织实施[31] 豁免情况 - 一方以现金认购另一方公开发行证券等三种交易可免按关联交易审议[33]
锐科激光: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