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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研硅:有研硅公司章程
有研硅有研硅(SH:688432)2024-12-13 21:5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2年11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8]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47,621,058元[11] - 公司股份总数为1,247,621,058股,均为普通股[20] 股权结构 - 北京有研艾斯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设立时认购384,750,000股,持股比例42.75%[21] - 有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设立时认购230,422,500股,持股比例25.60%[21] - 株式会社RS Technologies设立时认购211,612,500股,持股比例23.51%[21] - 福建仓元投资有限公司设立时认购28,215,000股,持股比例3.14%[21] 股份变动规则 - 公司可通过公开发行、非公开发行股份等方式增加资本[25] - 公司可减少注册资本,按规定程序办理[23] - 特定情况下公司可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4][27] 董监高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31] - 董监高等将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特定情况除外)[33]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下有权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或直接诉讼[39]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进行质押的,应自该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书面报告[42] 股东会审议事项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审议[44]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提供担保除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三千万元,或为关联人提供担保,应提交股东会审议[45]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43]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2]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64] - 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会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65] 股东会投票规则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67]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更[67]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五名非独立董事、四名独立董事[108] - 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计划等多项职权[10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会议召开十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121]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名,决议需成员过半数通过[133][134] - 董事会对特定事项作决议前需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135] 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137][142] -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法律顾问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37][143] 监事会 -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设主席一人,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57][158] - 监事会中职工代表一名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两名[158] 财报报送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6个月结束2个月内报送半年度财报,3个月和9个月结束1个月内报送季度财报[166]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67] - 公司每年以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10%[175] 会计师事务所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由股东会决定[186]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五日通知[187]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 - 公司与其持股90%以上的公司合并,被合并公司不需经股东会决议[197]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的,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98] - 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应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99][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