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尔化工: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定
制度修订 - 2024年12月11日公司通过《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定》修订[2] 人员聘任 - 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1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4] 职责规定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会议筹备等工作[9] 保密与公告 - 聘任秘书应签保密协议,聘任等情况2个交易日内公告报备[11] 解聘与辞职 - 解聘应有理由,秘书可提交陈述报告,辞职需书面并完成移交[12] 代行职责 - 秘书空缺时董事长或指定人员代行,超三月董事长继续代行[13] 协助履职 - 可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秘书履职[19] 办公室职责 - 董事会办公室处理日常事务,秘书为负责人并保管印章[15] 义务与禁止 - 秘书有诚信勤勉义务,不得有受贿等禁止行为[17] 制度施行 - 本制度经董事会通过施行,解释权归董事会[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