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航精密:舆情管理制度
制度审议 - 2024年12月30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无需股东大会审议[2] 舆情定义与分类 - 舆情包括媒体报道等多种信息[4] - 舆情分为重大和一般舆情[5] 组织架构 - 舆情工作组由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董事会办公室为执行机构[7] 信息处理 - 董事会办公室和各部门负责舆情采集、监控[8] - 处理原则为快速反应等[11] - 一般舆情由董事会秘书等处置,重大舆情由工作组决策[12] 其他规定 - 内部人员对舆情信息保密,违规受处分或担责[15] - 编造传播虚假信息公司追究法律责任[15]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自审议通过生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