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电缆:内部审计制度
内部审计制度修订 - 内部审计制度修订经2024年12月12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 内审部设置与人员配置 - 公司设立内审部,负责对公司及子公司多方面实施监督、评价和建议[3] - 公司应配置不少于一名专职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4] 审计工作频率与报告要求 - 内部审计部至少每个会计年度对重大事项实施情况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检查一次[4] - 内部审计部至少每个会计年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5] - 内部审计部应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工作报告和次一年度工作计划[6]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意见[7] 审计范围与事项 - 内部审计应涵盖公司经营活动中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7] - 内部审计部门应在重要对外投资等事项发生后及时进行审计[8] - 内部审计部至少每个会计年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10] - 内部审计部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进行审计[11] 审计关注内容 - 审计关联交易应关注关联人名单更新、审批程序、书面协议等六项内容[10] - 审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应关注存放账户、投资计划等四项内容[10] - 审计业绩快报应关注会计准则遵守、会计政策等五项内容[11][12] - 审查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应关注制度制定、重大信息范围等六项内容[12]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12] 发布信息 - 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布日期为2024年12月13日[13]